医保整合意见终于出了。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正式公布。
从意见最终的内容看,决策部门最终选择了“分步整合”的路径,即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大基本医保并存的背景下,先行整合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组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意见的安排,两大医保制度整合将从六个方面进行:
①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
②统一筹资政策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这里多提一句,很多人都注意到了这样一句话,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③统一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④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⑤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
⑥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外,关于两大医保制度的整合还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整合,“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一个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
医保整合这个事儿说了好久,国家意见终于出台了,不过这个事儿落地可能还要等一等。
按照意见对工作进度的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所以,有一个悬念恐怕也要等些日子才能揭晓,就是这个整合后的医保基金归谁管呢?原来是人社部、卫计委各管一摊,意见虽然说了整合之后经办机构也要整合,但“坏坏的”是,意见没说整合到哪儿。
这个关键问题不说清楚,这事儿能落地么,而且那么多等着对接医保的创业公司,他们到时候去找谁啊……